导读:日前,在全国“两会”如火如荼的时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于厚森接受《澎湃新闻》采访,再次把焦点集中在征地拆迁“全面赔偿原则”的问题上。
“全面赔偿原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的判决中确立的行政赔偿原则,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最高法在该案判决中明确表示:“为体现对违法征收和违法拆除行为的惩诫,并有效维护许水云合法权益,对许水云房屋的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
最高法认为,针对违法征收行为的行政赔偿,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对违法行为的惩诫。
但在实践中,“全面赔偿原则”在征地拆迁类行政赔偿案件中真正落到实处一直存在各种困难,要么法院判决对行政赔偿的项目有遗漏,要么在行政赔偿的数额上有差距。“全面赔偿原则”无法得到有效理解和运用,致使许多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结合“全面赔偿原则”落地的现状,针对目前国内涉房屋、土地征收行政案件仍然呈现出的案件总量大、涉众性案件多、关联性案件多、矛盾纠纷易激化等特点,于厚森也认为,“行政审判要更加注重结合个案案情,通过合理界定“直接损失”范围、科学选择损失计算标准,准确认定赔偿数额,既体现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惩戒性,又有效弥补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损失”。
同时,于厚森表示,也需要进一步论证现行《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如何进行修改完善。
“国家赔偿范围、标准的确定和落实,并不仅仅是行政强拆类案件所独有,而是关涉整个国家赔偿制度。对此,必须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考量受害人损失弥补、国家财力负担、操作便捷性等多方面因素。”
在明律师最后想说的是,自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以来,国家部委领导、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专家已经不止一次聚焦征地拆迁领域的法律问题与实践问题。“深化土地供给制度改革”“完善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严守耕地红线”“出台土地流转价格标准”“加强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
这些信号说明:征地拆迁永远是国家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被拆迁人要做的,就是在保证自己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依法配合拆迁,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也要理性、合法地寻求救济。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走法律程序。大家要对行政法治有信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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